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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外贸出口实现恢复性增长


据海关统计,今年 1 — 4 月,全市出口 9666 万美元,同比增长 22.3 %,完成年预期目标的 33.8 %,其中 4 月份出口 2634 万美元,同比增长 63.49 %,标志着我市持续两年大幅下滑的外贸出口局面已被扭转,呈现恢复性增长的态势。

因不利因素,我市外贸出口自 2004 年起连续两年出现大幅度下滑,曾一度跌至 2005 年 8 月的 1490 万美元的出口额,创下近年来全市单月出口额最低记录。为扭转外贸出口下滑局面,实现外贸出口恢复性增长,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税收整治后续工作,稳定出口队伍,扶持企业恢复生产出口,大力挖掘出口潜力,培育出口新增长点,推动外贸出口恢复发展。其中外经贸部门与国税、海关、检验检疫、外管等部门密切配合,一方面加强企业法制教育工作,引导其依法经营,并适应国家退税新规定开展出口。一方面深入企业,特别是支持、鼓励在税收整治中受影响较大的皮手套、竹编、家具等出口企业重新振作,克服困难,尽快恢复生产和出口;还协调国税部门理顺我市涉农产品出口的各项环节,减少出口货源外流。同时定期分析各县(市、区)出口现状,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外贸出口情况,实行目标分解到科室,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专人负责,及时了解和帮助出口大户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培育出口商品基地,孕育新的出口增长点。 针对我市新涌现出来的罗非鱼加工出口、运动器材、音像电子、精细化工等产业群,实行积极鼓励、加强引导等扶持措施,协助企业解决退税、融资、用电、用工、参展等实际困难,使之成为一批新的出口基地。同时抓好我市农副产品出口,立足本地资源,目前已形成水果加工、蔬菜加工、水产品加工、南药种植加工、香精香料加工等出口基地,且 2004 年,荔枝、龙眼出口实现零的突破,罗非鱼出口额不断增加,使我市农副产品出口不断向好。此外,还积极引导企业发展对台小额贸易,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贸易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使之逐步成为我市出口新的亮点。

培育出口龙头企业,壮大出口主体。 建立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联系制度,落实责任人,建立和完善与国税部门联合重点扶持 20 家出口大户的工作机制,推动金融部门出台措施重点扶持 10 家较大型的、有出口信誉的外贸出口企业,对出口大户重点支持,培育出一批出口超 1000 万美元的出口大户。同时,引导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开展出口,特别是引导全市 50 强民营企业中的 24 家外经贸企业开展出口业务,进一步壮大民营出口主体,充分发挥我市出口主力军作用。尤其是我市在 2005 年获准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资格后,积极鼓励民营企业登记开展出口业务,今年一季度民营企业出口 3513 万美元,同比增长 60.6 %,目前民营企业出口已占半壁江山。

用足用好政策,扶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在支持企业参加“广交会”上,积极扶持一批有出口潜力的企业,帮助企业打开国际市场,扩大产品出口。利用省扶持出口的“中小型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外向型民营企业扶持发展资金”,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各种展销会,在巩固亚洲、北美和欧盟传统出口市场的同时,大力开拓南美、非洲、澳洲等新兴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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