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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99届广交会广东交易团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外经贸局、各参展单位:

  第 99 届广交会即将开幕,为做好广东交易团有关证件的申办和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办证效率,根据第 99 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手册》和《网上办证指南》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方法

1 、本届广交会各类证件的办理按第 99 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手册》、《网上办证指南》和《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东交易团证件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的办法执行。

2 、参展商证继续采用网上分级申办的办法办理。省团以各地市外经贸局和省直参展企业为组团单位设若干交易分团(省直企业原则上 3 个摊位以上的设分团,初设分团名单见附件 1 ),由各交易分团从网上录入办证资料并申报,经省团审核后送广交会办证中心出证。

3 、广交会网络办证系统继续采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各分团必须购买安装其提供的 USB 电子钥匙才能使用,请尚未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密钥的分团自行与广交会电子商务处联系办理(联系人:苏志锋,电话: 86665078 , 26081112 )。

4 、摊位数量少于 3 个的参展单位,省团不单独设分团,由本单位办证员将彩色相片、身份证等资料扫描成 JPG 文件,刻录成光盘,并备齐纸质材料直接上报省团审核办证。

5 、各单位须向省团提供以下纸质材料:摊位分配表正本和复印件。非网上办证的单位还需提供广交会参展商名册(附件 2 )一式两份。各单位要严格审核参展人员资格,对报送或网上提交的资料负完全责任。

二、报送办证材料要求

1 、各单位办理各类证件,要严格按照《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东交易团证件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报送办证材料。 本届筹(撤)展证照片要求为大一寸蓝底彩照 。

2 、对相片质量的要求。根据交易会对照片进行加贴热升华技术防伪膜的要求,凡提供现场办证和通过扫描录入办证资料的彩色照片,必须是用相片纸冲印出来的光面照片,不得使用由普通打印纸打印出来的相片。彩色照片的五官必须清晰,头部应占相片的 2/3 。在现场办过证件的照片不能重复使用。为此,请各单位务必按此要求提供相片,并对上届办证相片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将不符合要求的全部更换,以确保办证质量和效率。

三、临时证办理注意事项

1 、为加强对临时证办证管理,本届继续实行临时证办证登记管理制度。省团根据各单位的参展商名额核定临时证办证名额,登记在《广交会广东团临时证管理卡》上。各单位凭额度办证,办完即止。

2 、广东团本届暂不实行网上申办证件。

3 、按广交会要求,本届广交会在前期 15-16 日、后期 25-26 日仅现场受理 1 天证和 2 天证的申请,其余日期(前期 17-20 日,后期 27-30 日)办理,不受办证天数的限制。省团不受理一次性 5 天(含 5 天)以上的办证申请。

4 、按广交会要求,本届广交会前期 15 号至 16 号 13 时之前,后期 25 号 -26 号 13 时之前,现场办理当天进馆证件,办证资料必须提前 1 天申报。请各单位提前 1 天到省团办理申请审核手续。

5 、按广交会要求,凡需再次办理临时证的人员,必须将前次办理的证件交回办证中心,以旧证换新证。

四、换证注意事项

  工作证和参展商证全部采用网上换证的方法办理,不再受理现场换证。

五、省团办证地点与时间

  (一)办证地点

1 、开幕前及换展期间:广州市天河路 351 号广东外经贸大厦四楼,联系人:陈日进,电话: 38823706 ;苏毅,电话: 38864623 、 38868592 。

2 、开幕后:广交会流花展馆 15 号馆 4 楼广东团部,电话: 26080162 、 86679091 。琶洲展馆 23 号馆 305 室(只办临时证),电话: 89129612

  (二)办证时间

1 、参展商证: 3 月 31 日 至 4 月 28 日 。

2 、筹展证:

  介绍信领取时间: 3 月 31 日起 。

  办证时间:第一期: 4 月 3 日 至 4 月 14 日上午 。第二期: 4 月 18 日 至 4 月 24 日上午 。

3 、临时进馆证:

  介绍信领取时间: 3 月 31 日起

  办证时间:第一期: 4 月 11 日 至 4 月 20 日上午 。第二期: 4 月 21 日 至 4 月 30 日上午 。

  交易会前后期开幕的当天上午不受理临时进馆证审核。

4 、撤展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广交会办证地点

  流花路展馆: 1 号门东侧交易会大厦。

  琶洲展馆:珠江散步道东侧平台,地铁二号线新港东路站北出入口人行道。

七、要求

1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广交会证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广交会各项规章制度和《广东团证件管理规定》,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确保广交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 、请各单位将领队和办证人员的名单及移动电话于 4 月 1 日前 报省团备案,以加强协调联动,共同做好交易会的办证工作。

附件: 1 、 广东交易团分团名单

       2 、 广交会参展商名册表

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东交易团
二 OO 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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