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局党委决定今天召集全体党委委员和支委委员集中学习党的工作常识。局党委这个举措实质上是一个学习培训班。我认为局党委举办这次学习培训班,十分及时适时,也十分必要。局党委、支部换届之后,吸纳了一批新人加入了我局党务工作者队伍。这批新人毕竟对党的工作接触的时间短,对党的工作常识还比较陌生,十分迫切需要学习了解党的工作常识;党务工作者的旧人对党的工作常识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不断更新。因此,组织党务工作者集中学习党的工作常识,打好基础,练好基本功,对搞好党务工作,加强和改进我局的党建,无论对党务工作者中的新人或者旧人来说都有很积极很重要意义。我受局党委和朱书记的委托,与大家一起学习探索几个问题。
一、党的工作基本常识概述
我们党建党 86 周年,经历了 16 届次, 17 届即将到来。党的工作是一项伟大的工程,党的工作经验十分丰富,因此,党的工作常识也十分浩瀚。我们不可能一天半天完全学得透彻,只能选择工作中最需要的,最基本的一些常识作简单的阐述,给同志们一个概括的了解和认识。同志们要全面了解党的工作常识,只有在日后的工作中,不断学习党的经典文件、政策,不断加深了解和认识。
(一)机关党组织的性质、地位和职责
1 、机关党组织的性质和地位
(1)性质。机关党组织是党设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基层组织。机关党组织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机关党员组织起来的组织体系,是党在机关中的战斗堡垒(党的 16 大党章明确规定的)。
(2)地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机关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份。机关党组织区别其它党的基层组织有两个明显不同的特点:党政领导党员集中;权力集聚。
二是机关党组织是机关中相对独立的政治组织。它是机关的重要组成部份,但又不是隶属于行政体系的业务职能部门,而是一个政治组织,因此又是相对独立的。机关党组织的这种地位,是其它任何工作部门所不能代替的。
三是机关党组织在机关中处于协助监督地位。这是 16 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赋予的权力。当然,这种监督只有通过管好党组织和党员来实现。
2 、机关党组织的职责
(1)职责。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共有 9 项(略)。局党委根据此《条例》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 8 项。
(2)履行职责途径。一是开展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与培训工作;二是做好党员管理工作;三是对每个党员进行监督;四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五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二)机关党组织的建设的原则
1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
关键在“结合、渗透、贯穿”六字上下功夫。
( 1 ) 要把党的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协调工作,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 2 )要把机关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渗透到行政业务工作中。
( 3 )要把机关党的工作贯穿于行政业务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和体现党组织的服务、保证作用。
2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
3 、讲求实效、改革创新的原则
二、市直工委、局党组、局党委的关系
了解上述三个组织之间的关系,恰当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对搞好党务工作,推进党的建设有着极其重要作用。
(一)市直工委
所谓工委是指中央和地方党委派出的党的工作委员会,是中央和地方党委的代表机关,分别受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的委托,领导同级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的工作。工委不履行一级党委的职能。工委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其主要职责是加强对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划、指导、监督和检查。中央设两个工委:分别是中直机关工委和国家机关工委;地方省、市、县一般只设一个工委。市直工委是市委派出的代表机关,是局党委的直接领导上级,与局党组是同级协调关系。
(二)局党组
党组, 7 大之前称为党团, 7 大以后改称党组。党的 9 大取消过党组, 10 大又恢复党组,党的 12 大进一步完善党组的条文规定,党的 13 大又取消党组,党的 14 大恢复党组,沿用至今。党组是党的领导机构,是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的领导核心。党组的成立是为了保证党对非党组织的领导。党组成员是由批准它成立的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指定,不需经过本部门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所以党组不是一级党组织,只对批准它成立的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负责。局党组,是局的领导核心,直接对市委负责,局党组成员由市委任命;与市直工委是同级协调关系,与局党委是指导和被指导关系。局党组有其独立的职能(略)。
(三)局党委
党委是一级党组织,《党章》和《条例》规定其有批准设置党组织、管理教育党员、发展党员、处理党员等党建工作权利和职能。党委委员必须由机关单位的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局机关党委是选举产生的,市直工委是它的直接上级,局党组是它的指导机构。局党委是所辖支部的直接领导上级。局党委与局党组的指导关系往往较市直工委的领导关系更为重要。局党委的职能 8 项(略)。
三、机关党组织的设置
党组织的设置是党的组织建设的基础,了解这方面常识,对合理、科学、创新设置党的基层组织,促进党的建设十分必要。
(一)组织设置形式
1 、党的基层委员会
机关党员在 100 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不足 100 人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基层党委。
2 、党总支部委员会
机关党员在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 50 人,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设党总支。
3 、党支部委员会
机关党员在 7 人以上 50 人以下,成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员在 3 人以上 7 人以下(不含 7 人)设立党支部(注:不设支委)。
4 、联合党支部委员会
机关党员不足 3 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联合组成支部委员会。
5 、临时党组织
临时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等,经批准,可设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党支部。
6 、党小组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份,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党员人数少,可不设党小组。党小组长由小组党员选举产生,任期与党支委任期相同,可在改选支委时同时改选党小组长。党小组的基本职能有五项(略)。
(二)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
1 、委员会的组成
( 1 )委员会及其领导成员的产生。按照《党章》和《条例》的规定,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总支委、党支委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通过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现在实行先批后选)。书记一般应由本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
( 2 )委员会的任期。所谓任期,是指委员会行使领导权利的期限。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 4 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 3 年;党总支每届任期 3 年;党支部每届任期 2 年。
( 3 )委员会委员职数设置
党委委员职数。一般设委员 5 至 9 人,最多不超过 11 人,设书记 1 人,副书记 1 至 2 人(设 2 人的其中设专职副书记 1 人)。书记、副书记数额,不得超过委员人数的半数。分别设组织、宣传、纪检委员。委员多的还可设青年、群工、保密、统战委员等。基层党委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
党总支委员职数。一般设委员 5 至 7 人,最多不超过 9 人。设书记 1 人,副书记 1 人。分别设组织、宣传、纪检委员等。
党支部委员职数。一般设委员 3 至 5 人,最多不超过 7 人,设书记 1 人,有的增设副书记 1 人。分别设组织、宣传、纪检委员等。委员人数少的可由组织委员兼任纪检委员。
不设支委的支部,只设书记 1 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 1 人。
2 、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局党委根据《党章》和《条例》的规定制定了责任制,可作为蓝本,供同志们参考。
四、机关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机关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严肃性强、规范化、程序化的细致工作。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条例》的规定,对照《党的工作手册》中的格式化程序,逐项逐条抓落实,任何一个环节稍有不慎就会出问题。因此,换届选举工作的常识不能抽象、笼统地表述,要学习,只能对着“八中经”逐字逐句来学习,因时间问题我们不可能表述得很细。但是对换届选举工作有几个问题我们一定要把握好。
(一)党组织任期届满就要换届
局党委任期 4 年,支部任期 2 年。党组织任期届满要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换届,并做好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市直工委负责领导督促局党委的换届选举工作;局党委负责领导督促各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二)酝酿推荐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推荐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党员中酝酿推荐;二是在党员中投票选举推荐。第一种方式推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要有差额 20% ,第二种方式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三)做好召开党员大会准备工作
召开党员大会进换届选举工作,有一点要特别提醒大家关注的是:参加会议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一定要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才能进行投票选举。否则,选举无效。
(四)做好党组织换届的工作报告和选举结果报告
五、机关党的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党建的重要内容,了解把握好制度建设的基本常识,对加强和创新党建工作制度,以制度支撑党建,保证党建十分重要。
(一)党内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党组织最重要的政治制度。民主,主要体现在党内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实行集体讨论、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程序上;集中,主要是建立起“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秩序,保证集中。民主集中制,既要发扬民主,又要有集中,民主与集中应该是有机的统一,缺一不可。
(二)机关党建工作各项制度
机关党建工作制度纷繁复杂,其主要制度概括起来有十个方面。
1 、党的代表大会制度
2 、党内选举制度
3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4 、集体领导制度(党委制)
5 、党委会制度
6 、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上党课)
7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8 、党内监督制度
9 、党的廉洁制度
10 、发展党员制度
六、发展党员
发展党员是基层党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因此了解发展党员的基础常识,才能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党员的标准。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原则
1、16字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2、发展党员原则:一是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二是坚持自愿入党的原则;三是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四是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见附文)
局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过程中,坚持“三个原则,五个不批”。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审查;二是集体讨论,逐一审批;三是及时讨论,按时审批。五个不批:填写入党志愿书不符合要求的不批;二是不符合发展党员的程序的不批;三是资料不齐全的(申请书、入党志愿书、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党校培训鉴定、支委政审意见)不批;四是手续不完备的不批;五是发现有明显错误的不批。
七、党员管理和教育
党员管理和教育是党的工作的主体,是党建工作的基础,了解和掌握这方面的常识,有助于我们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
(一)党员管理
1 、党员管理的内容主要有两大方面:
( 1 )组织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党的组织,调整和改进党组织的设置,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二是建立和完善党员管理制度,组织党员开展各种活动,给党员分配工作任务并检查他们完成的情况;三是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对违纪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四是保障党员享有的权利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五是研究新形势下党员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对党员的党籍、党龄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搞好党务统计工作。
( 2 )思想管理,主要搞好对党员的教育。
2 、党员管理的途径。 ( 1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2 )党员目标管理;( 3 )党员责任区;( 4 )党员主题实践活动;( 5 )谈心活动。
(二)党员教育
1 、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
( 1 )思想政治教育;( 2 )理想信念教育;( 3 )党性、党风、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4 )社会主义道德与法制教育;( 5 )新形势新时代主题教育;( 6 )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 7 )革命传统教育。
2 、党员教育的基本形式和方法
( 1 )组织生活;( 2 )党课教育;( 3 )党校教育;( 4 )日常教育;( 5 )集中教育;( 6 )创先争优活动;( 7 )参观学习;( 8 )主题实践活动;( 9 )个别谈心活动;( 10 )报告会;( 11 )电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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