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证申请程序
受理科室: 贸促会(外贸管理科协助)
审批依据: (1)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原产地证明书管理办法》的通知,贸促法字 (1994)第63号;(2)外经贸部《关于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贸促法字(1995)第421号。
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市外经贸局审核→省贸促会核准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一般性认证随到随办,领事认证需北京批的 3个工作日。每份认证收5O元(代省贸促会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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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产品进口申报程序
受理科室: 机电产品进出口科(外贸管理科内)
审批依据: 按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2002年3月印发的《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文件汇编》。
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市外经贸局审核→省外经贸厅机电办审核→商务部核准。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一般机电进出口业务随到随审报省机电办,配额需经领导批的 3个工作日内审核上报省机电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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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办程序
受理科室: 外资管理科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 [2002]第346号);国家计委、经贸委、外经贸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国家计委、经贸委、外经贸部令[2002]第21号)
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立项意见 (环保、消防、国土、供电部门) →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非限制类:外经贸局;限制类:计划局或经贸局) →市工商局预核企业名称→外经贸局审批合同书和章程→市技监局签发企业法人代码→市外经贸局核发《批准证书》→市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海关备案。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在 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需上报审批的,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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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外商常驻代表机构申请程序
受理科室: 外资管理科
文件依据: 省外经贸厅《关于印发 <外国、台港澳地区企业在粤常驻代表机构的审批和管理程序)的通知》(粤外经贸办字[2001]4号)。
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市外经贸局审核→省外经贸厅审批。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在 2个工作日内审核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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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程序
受理科室: 外资管理科、外贸发展科
文件依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在全国范围内试运行 “ 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出口收汇系统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汇发(2001)102号)
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市外经贸局审核→茂名海关审批
办理时限: 当天完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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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程序
受理科室: 统计信息科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国函1995年第5号令、1998外经贸运发第2O号)
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市外经贸局审核→省外经贸厅审核→商务部核准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资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审核上报省外经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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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企业申请外贸经营权程序
受理科室: 外贸发展科
审批依据: 外经贸部《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 (外经贸贸发[2001]370号)。
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市外经贸局审核→省外经贸厅审核→商务部核准。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后上报省外经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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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程序
受理科室: 外贸发展科
审批依据: 外经贸部《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外经贸贸发[2001]370号)。
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市外经贸局审核→省外经贸厅登记 。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 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后上报省外经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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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纺织品生产企业代码(MID码)程序
受理科室: 外贸管理科
审批依据: 省外经贸厅《关于下发制造商 (MID)码生成程序等事项的通知》(粤外经贸管函[1998]565号)
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市外经贸局审核→省外经贸厅审核→商务部核准。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审核上报外经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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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及各项内容变更程序
办理科室: 外贸发展科
审批依据: 省外经贸厅《关于做好 2002年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年审的通知》(粤外经贸发字[2001]516号)
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市外经贸局审核→省外经贸厅核准。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年审按省外经贸厅通知执行;变更 3个工作日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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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申请审批程序
办理科室: 加工贸易科
审批依据: 国务院《开展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法》、外经贸部《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1999]管发第314号)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加工贸易进口限制类商品管理目录》。
办理流程: 申请企业→签订对外加工装配协议 (合同) →申报市外经贸局 →获得批准或转报
办理时限: 一般性业务随到随办,合同(协议)审批 2个工作日,验厂证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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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加工贸易申报程序
受理科室: 加工贸易科
审批依据: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申报程序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1999]外经贸政发第263号)
办理流程: 申请企业→报送市外经贸局(拟文与市经贸局会签) →市外经贸局上报省外经贸厅(省外经贸厅拟文与省经贸厅会签) →省经贸厅报送国家商务部 →获得批准。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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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申领程序
受理科室: 对外经济合作科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00]外经贸合发第685号)
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市外经贸局核报→省外经贸厅核发→企业。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 3个工作日内审核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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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境外贸易公司和贸易代表处申请程序
受理科室: 对外经济合作科
审批依据: 外经贸部《关于设立境外贸易公司和贸易代表处的暂行规定》 ([1997]外经贸政发第230号)
办理流程:
(1)(在非敏感国家)企业申请→市外经贸局审核→省外经贸厅批准→企业向商务部申领证书。
(2)(在敏感国家)企业申请→市外经贸局审核→省外经贸厅审报→商务部核发证书→企业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外经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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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合作经营权的申请程序
受理科室: 对外经济合作科
审批依据: 外经贸部《关于调整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的资格条件及加强后期管理等问题的通知》( [1999]外经贸审函字第748号)
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市外经贸局上报→省外经贸厅审核→商务部批准。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 3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外经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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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理程序
受理科室: 对外经济合作科
审批依据: 外经贸部、外交部、公安部《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 (2002年第2号)。
办理流程: 对外劳务公司申请→省外经贸厅审查→公安机关办护照→外事部门办签证。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外经贸部门 3个工作日内提出有关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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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劳务人员培训中心的申办程序
受理科室: 对外经济合作科
审批依据: 外经贸部《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工作的管理规定 (外经贸部令2001年第1号)
办理流程: 市外经贸局申请→省外经贸厅会同有关部门核查上报→商务部核准。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市外经贸局 3个工作日内申请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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